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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认识贪污罪

如何认识贪污罪
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

如何认识贪污罪

贪污罪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公权利,为自己谋私利的一个活动

贪污罪主体:

国家机关工作人员:包括在国家机关、各级党的机关以及政治协商会议各级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

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。

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(包括国有控股公司)从事公务的人员

受托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,主要指从事国有财产的承包、租赁经营的人员

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。特别注意:村委会、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协助政府部门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,属于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:

救灾、抢险、防汛、优抚、扶贫、救济款物的管理

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

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

土地征用补偿费的管理

代征、代缴税款

有关计划生育、户籍、征兵工作

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其他行政管理工作。以上人员除可成为贪污罪的主体,还可成为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的主体

此外还包括:(1)人民陪审员;(2)履行特定手续人民检察院特邀的检察员。